¥45
1-19袋
¥28
≥20袋
起订量
≥1袋
总供应
10000袋
所在地
陕西省西安市
药用级微晶纤维素药用标准500g可试用
药用级,微晶纤维素,CDE备案,500g25kg现货
性状
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;无臭,无味。
本品在水、乙醇、丙T或甲苯中不溶。
鉴别
取本品10mg,置表面皿上,加L化锌碘试液2ml,即变蓝色。
检查
细度
取本品20.0g,置药筛内,不能通过七号筛的粉末不得过5.0%,能通过九号筛的粉末不得少于50.0%。
酸碱度
取本品2.0g,加水100ml,振摇5分钟,滤过,取滤液,依法测定(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Ⅵ H),pH值应为5.0~7.5。
水中溶解物
取本品5.0g,加水80ml,振摇10分钟,滤过,滤液置恒重的蒸发皿中,在水浴上蒸干,并在105℃干1小时,遗留残渣不得过0.2%。
氯化物
取本品0.10g,加水35ml,振摇,滤过,取滤液,依法检查(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A),与标准氯化钠溶液3.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,不得更浓(0.03%)。
淀粉
取本品0.10g,加水5ml,振摇,加碘试液0.2ml,不得显蓝色。
干燥失重
取本品,在105℃干燥至恒重,减失重量不得过5.0%(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L)。
炽灼残渣
取本品1.0g,依法测定(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N),遗留残渣不得过0.2%。
重金属
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,依法检查(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H第二法),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。
砷盐
取本品1.0g,加氢氧化钙1.0g,混合,加水搅拌均匀,干燥后,先用小火烧灼使炭化,再在600℃炽灼使完全灰化,放冷,加Y酸5ml与水23ml使溶解,依法检查(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J第法),符合规定(0.0002%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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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名称 : | 微晶纤维素 |
外观性状 : | 白色粉末 |
类别 : | 制剂辅料 |
规格 : | 500g25kg |
质量标准 : | 药典标准 |
主要用途 : | 粘合剂崩解剂 |
保质期 : | 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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