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用级微晶纤维素药用标准500g可试用

45

1-19袋

28

≥20袋

起订量

≥1袋

总供应

10000袋

所在地

陕西省西安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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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药用级微晶纤维素药用标准500g可试用

    药用级,微晶纤维素,CDE备案,500g25kg现货

    性状

  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;无臭,无味。

     

    本品在水、乙醇、丙T或甲苯中不溶。

     

    鉴别

    取本品10mg,置表面皿上,加L化锌碘试液2ml,即变蓝色。

     

    检查

    细度

    取本品20.0g,置药筛内,不能通过七号筛的粉末不得过5.0%,能通过九号筛的粉末不得少于50.0%

     

    酸碱度

    取本品2.0g,加水100ml,振摇5分钟,滤过,取滤液,依法测定(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Ⅵ H),pH值应为5.07.5

     

    水中溶解物

    取本品5.0g,加水80ml,振摇10分钟,滤过,滤液置恒重的蒸发皿中,在水浴上蒸干,并在105℃干1小时,遗留残渣不得过0.2%

     

    氯化物

    取本品0.10g,加水35ml,振摇,滤过,取滤液,依法检查(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A),与标准氯化钠溶液3.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,不得更浓(0.03%)。

     

    淀粉

    取本品0.10g,加水5ml,振摇,加碘试液0.2ml,不得显蓝色。

     

    干燥失重

    取本品,在105℃干燥至恒重,减失重量不得过5.0%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L)。

     

    炽灼残渣

    取本品1.0g,依法测定(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N),遗留残渣不得过0.2%

     

    重金属

   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,依法检查(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H第二法),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。

     

    砷盐

    取本品1.0g,加氢氧化钙1.0g,混合,加水搅拌均匀,干燥后,先用小火烧灼使炭化,再在600℃炽灼使完全灰化,放冷,加Y5ml与水23ml使溶解,依法检查(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J第法),符合规定(0.0002%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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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产品名称 : 微晶纤维素
    外观性状 : 白色粉末
    类别 : 制剂辅料
    规格 : 500g25kg
    质量标准 : 药典标准
    主要用途 : 粘合剂崩解剂
    保质期 : 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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